(一)资质与主体
原告 / 被告是否具备法人资格?营业执照是否在有效期内?
承包人施工资质等级是否符合工程要求?是否存在挂靠、违法分包或转包?
发包人是否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?施工许可手续是否齐全?
(二)合同效力争议
合同是否经过招投标?是否存在串标、围标或 “阴阳合同”?实际履行哪份合同?
合同约定 “以行政审计结算” 是否双方真实意思?审计是否完成?
合同是否存在无效情形?
二、合同履行事实
1、实际开工 / 竣工时间与合同约定是否一致?延误原因(发包人未供图 / 款、承包人违约)?
是否存在设计变更、工程量增减?签证是否经双方确认?(要求提供变更单、签证单)
工程是否竣工验收?未验收是否已投入使用?使用时间能否举证?
2、质量问题具体部位及性质(基础结构问题或一般瑕疵)?是否通知承包人修复?
修复费用由谁承担?是否申请质量鉴定?(释明鉴定权利)
3、是否提交完整竣工资料?移交清单是否签字确认?
未验收即使用,是否属于擅自使用?使用部分能否与未使用部分区分?
三、工程价款结算核心问题
(一)计价与结算依据
合同计价方式(固定总价 / 单价、可调价)?风险范围及调价机制如何约定?
工程量按图纸还是实量?争议工程量能否提供施工日志、监理记录佐证?
人工费、材料费涨价是否触发调价?调价计算是否符合合同?
(二)款项支付与争议
已付工程款金额及凭证是否齐全?是否包含甲供材、水电费、保证金?
欠付工程款是否扣除质量保证金?缺陷责任期是否届满?
是否委托造价鉴定?对鉴定报告争议项能否补充证据?(未鉴定的,询问是否申请)
(三)逾期付款责任
付款节点及逾期利息 / 违约金标准是否明确?是否符合法律规定?
发包人未付款理由(工程质量、结算争议)是否成立?有无抗辩证据?
四、工期延误与违约责任
工期延误天数如何计算?延误责任在发包人(未供图 / 款)还是承包人(施工不力)?
签证单是否载明工期顺延原因及天数?顺延申请是否符合合同程序?
违约金标准是否过高 / 过低?能否提供实际损失证据(如逾期交房赔偿)?
五、法律适用与程序问题
承包人是否主张优先受偿权?行使时间是否在竣工后 18 个月内?范围是否含利息?
是否涉及实际施工人起诉?是否存在转包、挂靠关系?
合同管辖条款是否有效?是否约定仲裁或境外法律适用?